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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家庭与问题家长易引发未成年人流浪
作者:林霞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0-4-28

 

最近,我站从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又接回了一批流浪未成年人,加之由公安城管送来及自来人员,形成了一支以十四五岁左右男性为主的流浪儿童队伍。除少数智力障碍滞留人员情况较难确定外,通过谈话了解和电话查证了解到,其中有好几个人都是曾经到过我站的经常性流浪在外的未成年人,具体情况如下:从来源看,他们绝大多数来自长沙地区之外的湖南各州市农村;从受教育情况看,他们多只有小学或初中文化;从精神面貌看,他们不少人已习惯了在外流浪的生活,对自己的现状并无太多焦虑感;从家庭状况看,他们多为父母双双在外打工无暇顾及或者来自单亲家庭的孩子,家庭都不富裕;从他们今后的打算来看,除少数一两个表示会回家继续学业外,大多数人表示对学习已无多大兴趣,仍有继续外出打工的计划。

其中有两个同乡的孩子,自述由于父母忙于打工赚钱管的少,便经常一起在网吧上网,后来在网吧认识一个说是可以带他们出外赚钱的人,就一起跟随那个人出走了。可是后来却发现那个人是从事非法勾当的,不但骗光了他们的钱使他们无法回家,还逼迫他们参与非法活动,直到那个人被公安抓获,他们才得以来儿保中心求助回家。类似被骗回不了家的求助未成年人,在我们儿保中心已是屡见不鲜,他们有的是为同村的朋友或曾经的同学所骗,有的为相识不久的陌生人所骗。究其受骗原因,从主观方面来看,一方面,他们年龄不大,辨识能力不强,缺少社会阅历,对人容易轻信,另一方面,他们多自我意识膨胀,好奇心强烈,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不切实际的幻想。从客观原因来看,一方面,他们在家中受关注度普遍不高,与家人之间交流甚少,隔阂颇多,另一方面,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有意接近他们,将他们视为可以利用的对象。因此,对这些未成年人加强教育管理是防止他们受骗乃至堕落的当务之急,作为直接监护人的家长更是应该主动肩负起教导关心孩子的责任,以防患于未然。

小莫,男,15岁,连自己都记不清已来过儿保中心多少次了。平时看起来似乎总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,但说起自己的家,他闪烁的眼神中仿佛也有了泪花。他说自己已经没有家了,父母离婚了,母亲现在也去世了,父亲再婚后自己很不习惯跟后母一起生活,父亲又很少管他,便经常跟朋友们在外面游荡,东西南北已去过了不少的地方,反正一个人也挺自由的。追问他以后的打算,他自己也有些迷茫,他那看似不屑的语气与脸上掠过的忧郁对比是那么明显,其实他也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坚强。

家长责任感的缺失、家庭的破裂,让多少无辜的孩子无奈的流浪在外。外出打工的热潮让不少乡村仅剩下老人和小孩,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日益凸显,单亲家庭的孩子,就更是流浪现象的多发人群,监管的不足令不少孩子在自由散漫中形成了一些不良的习惯和倾向,诸如沉迷网络,性情孤僻的;拉帮结派,无心学业的;向往社会,无心在家等等。这些习惯与倾向使他们与家人日渐疏远,稍有不满或外在诱惑便有脱离家庭的可能。而一旦离开家庭,自身能力的有限又往往使他们成为上当受骗的对象,不少人因此而陷入流浪乞讨的困境。

从上述现象中不难发现,要从源头上堵住未成年人流浪现象,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及对其应尽责任的监管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环。针对问题家庭与问题家长的特殊情况,一方面,需要通过法律加强对家长监护人职责的监督和惩罚力度;另一方面,也要相关部门引起高度的重视,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,通过讲座与互动给家长提供更多教育孩子的正确理念和方法,并充分调动民间组织的力量,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依托,使家长与孩子有更多受教育的机会。同时,要通过新闻媒体等的宣传与曝光,引导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,加强对问题家庭的帮助与对问题家长的教育。曾经有人说过,没有教不好的孩子,只有不会教的父母,因此,针对儿童流浪现象,也不能头痛医头,脚痛医脚,从他们的家庭与家长入手更有标本兼治的功效。

 

 

编辑: csjz07 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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